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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
从文明倡议到刚性法条
你还记得“礼让斑马线”的文明行车倡议吗?如今,文明倡议,已经以法条的身份来规范人们的行车。这一年来,你是不是有这样的感觉:汽车途经斑马线时,边鸣笛边轰油,警告行人“车来了”的情况少了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没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指出这一点,给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绝对权利的保障,这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从立法本意的角 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
这样的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分路定限速
新法下调公路车速上限
新法加大了对超速行车的处罚。但一年来,你知道新规矩下“不同道路上的车速限制”吗?总体上说,新法调低了车速上限。
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道路,先前的《交通管理条例》分车种进行了限制。例如“在没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小型客车:城市街道为60公里,公路为7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车:城市街道为50公里,公路为60公里。”
而新法对于此类道路不分车种,严格限制,降低了车速。
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此外,新法对高速公路的限速作了上调最高时速由110公里升至120公里。
规范高速路
从行超之分到分道限速
现在,司机途经首都机场高速时会发现,以前的路面上的“超车道”改为了“小型客车行车道”,而紧急停车带改为了“应急车道”。
今年9月,市交管局设施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场高速路部分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了改造。据悉,首都机场高速路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我国改造的第一条高速路。改造后的机场高速路分车道限速,取消了超车道。这一做法则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高速公路不再设置超车道,且应根据实际情况实现分车道限制速度。
该高速路划分为三条“行车道”和一条“应急车道”,其中最左侧行车道标注“小客车专用”,最高时速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100公里;中间行车道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80公里;右侧行车道最高时速为100公里、最低时速为60公里。最外侧车道为应急车道,增加了禁止通行图案。对原有“超车道”、“行车道”标志及与此相关的交通标志进行了撤除或更换。
另外,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则不许进入高速公路。
电动自行车
走非机车道限速15公里
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新法出台之前一直都是难点。因为它们相对于非机动车,具有动力输出装置,行驶速度快,而相对于机动车它们又是弱者。
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规定它们限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并且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这样对于骑车人和驾驶这些车辆的人们的安全都能得到保障。
另外,《条例》第四十六条中还规定,机动车在进入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在此,我们还要提醒那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不可超速行驶,依据《处罚及记分标准》的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罚款50元。
交替通行
堵车得排队加塞算违法
新法实施一年来,很多行车中的陋习都有“法”管了。堵车“加塞”,也从不道德上升到了违法。新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处罚加塞行为,符合新法提出的交替通行的规定。怎么交替通行,《条例》说得非常具体:“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一般情况下右侧先行,右边的车走一辆,左边的车再走,右边的车跟进,左边车再走。如果左边的车或者右边的车连续跟着前车一起走过去,你就违法了,违反了依次交替通行的规定,就要被罚款100元。
丁字路口
右侧直行车仍需等红灯
家住西四丁字路口附近的王先生开车一向规矩,没成想自己突然成了“满分”司机。原来,他开车由北向南直行时闯了“红灯”。
丁字路口也要等红灯,是新法做出的新规定。以前车辆通过丁字路口,在红灯亮起时,路口右边直行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行的。但新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中明确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 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也就是说,只有右转弯的车辆在红灯亮时可以通行,直行和左转弯都是被禁止的。因此,这就取消了原来丁子路口右边直行车辆红灯时也可通过的规定。
新手上路
别上快车道要贴实习标
9月1日,交管部门对新手上路行车做出了新的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发放的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另外,刚刚颁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新手不可在快速车道行驶。
车坏高速路
警告标志应放150米外
9月10日,在京津塘高速路,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停在路边处理故障的大货车相撞。而事后,大货车的两名修理工庆幸道:“多亏交警及时把我们从货车底下叫出,否则我们也没命了。”
据值勤交警讲,两修理工将货车停在行车道和硬路肩之间,仅在车后6至7米码放了反光警示标志,随后两个人便在车下修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高速路上处置故障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从这起事故看,要不是交警发现及时,他们两人也将为自己的处置不当,付出生命的代价。为此,特别提醒大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规定,即保护了别人也保护了自己。
车牌管理
故意挡车牌可罚200元
今年国庆,人们发现婚礼车队中的“百年好合”,不再扮演车牌的盖头了。这是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依据《处罚及记分标准》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规范特权车
非紧急任务不享有特权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类“特权车”有怎样的特权呢?《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据了解,本月市交管局加大了对各类“特权车”的执法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依据《处罚及记分标准》的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0元罚款。(记者 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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