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就在交警“暗中执法”颇受争议之时,新疆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却在路上车辆驶入事故多发段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驾驶员该路段的距离和限速,并说明车辆驶入时间和按照这一速度应该在多少时间到达验单处。待车辆驶出这一路段时,由公路另一端的交警核对实到时间,如果提前到达,则以超速论处。
记者从新疆和硕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军生处获悉,该县交管部门在实施发放《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的新方法两个月之后,当地由于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已经减少了80%。
两个月之前,和硕县开始采取发放《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的新方法,即车辆驶入事故多发路段前,用书面形式告知驾驶员该段道路的限速要求和行车时间的方法,并以此取代过去的“暗中执法”。王大队长告诉记者:“有些司机到了特定路段,就是习惯性地加速通过。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县由于超速造成的事故比较频繁,这就促使我们决心找出更好的办法来杜绝这一现象。过去,我们都是通过测速器来监测超速的,但是,不少司机在接受完处罚之后,仍然我行我素,继续超速行驶。我们感觉执法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我们想出了给每位驾驶员发《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的新办法。比如,在从曲惠到榆树沟这一事故高发路段,我们组织警力在两边入口处向司机发放告知单,告知司机此路段全长60公里,限速80公里,应在多久后到达验单处。待车辆驶出该段路段时,公路另一端的交警将核对实到时间。如果提前到达,则以超速论处。这样一来,虽然执法在明面上,但绝大部分司机都能注意自己脚下的油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