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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媒体广为报道的车撞井盖造成三死两伤的肇事司机赵达文,不久前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90多万元。昨天上午,获刑司机赵达文起诉海淀交通支队,要求撤销认定他属于超速行驶决定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开庭不到20分钟,法官以合议庭将先审查该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宣布休庭。
昨天,正在缓刑期的赵达文和其律师刘博今一起坐在原告席上,赵达文的母亲则早早坐到了旁听席上。赵达文的母亲告诉记者,儿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联想公司上班,但是出事之后赵达文却因为被判刑失去了工作。目前他家已经倾其所有赔偿了受害者50多万元。
赵达文的律师拿出两张海淀交通支队的事故认定现场照片,两张图上的事发路口都有限速60公里/每小时的标志。而刘律师说,交通队认定赵达文超速行驶的图片,都不是在赵达文驾车所行驶的位置拍摄的。经他们实地考察和拍摄录像,赵达文车辆左转弯驶向圆明园西路时,限速标牌被红绿灯挡住了,他根本看不见。所以海淀交通支队认定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赵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车辆撞上了浮搁在马路上的井盖造成车辆失控。而此前法院对于赵达文交通肇事案作出的刑事、民事判决,全部是依据交通队的责任认定书。
海淀交通支队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事实的陈述,他们并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因此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赵达文对此无权起诉。
休庭之后赵达文的律师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法院审理交通案件的重要证据,既不可以行政复议,人民法院目前也不受理这类行政案件。国家法律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断层。海淀交通支队的代理人则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项证据,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交通部门对每起交通事故作责任认定都要经过三级审查,可以说认定书100%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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