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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周日,因为要送女朋友去虹桥机场赶飞机,公司的车又不在俺手上。只好搭一辆好久没有坐过的TAXI,车子还蛮新的,是桑3000。现在的上海出租车正是旧装换新颜的时候,记得以前上海的出租车是一排排的普桑。司机说现在的普桑都要被逐出出租车市场了,基本都是桑三了,想想也觉得应该是这样,普桑的外形确实是有点土了。
没谈多久,就到了中山西路、吴中路的十字路口那边,这个路口通常都是车水马龙,堵车堵得厉害,刚好到路口时是黄灯,司机应该很有经验,自觉的把车子停下来了。因为现在赶黄灯行驶的人很多,而黄灯时间比较短,就很容易造成甩尾、撞车等事故。
没想到司机停车了也出事故了,一个踩着三轮车的中年妇女赶车太急,已经红灯了,他拼命的在夹缝中往前赶,竟然左右不分的横着迎面踩到右面来了,然后这边又有右拐的车,她一时心急,车子又没有停下来,竟然撞在了我们停止的出租车身上。桑3000毕竟是大车,小三轮撞它不打紧。可撞车的妇女的三轮车倒了,三轮车速度很慢,虽然撞上了,但人没有事,完全没有伤着,三轮车头撞弯了些,估计也不碍事,车上有些蔬菜都散落在地上。
于是卖菜的妇女就哭着叫着,交警过来了,我们都下车了,把相撞的情况和警察说了。妇女哭着要车主赔偿三轮车的损失费和菜散落的损失费(其实蔬菜基本都被她捡回来了)。交警了解后,也知道事故完全是卖菜妇女全程责任,但是看着那卖菜妇女这样哭诉着,警察就要车主给她赔偿200元车菜损失费得了,妇女又在哭着讨价还价,说三轮车修理很贵之类的,由于我们也要赶时间啊,车主无奈,自认倒霉,给了她三百元才把“飞来横祸”给摆平。
这让我想到了我去年开车在路口等红灯时,后面有骑自行车的撞上了我的车屁股,自行车估计只有些小伤害,那小子还说脚被拐了一下,躺在地上装疼。虽然这事故也都是骑车的人自找的,最后经交警协商,我还是得付200元的赔偿费。
为什么在中国,小车撞大车,大车总是要扮演赔偿的那个角色。明明是小车的违规驾驶,明明是小车的主动撞击,自讨苦吃,可是却要大车和大车的车主受罚。不管是小车撞大车,还是大车撞小车,倒霉的一定是大车的车主,因为损失赔偿往往都是大车的车主承担,这难道就是中国的“国情”?难道就因为开大车的人经济条件“看上去比较好”,赔偿都可以不谈理由了?据说在国外,违反交通规则自行造成死亡的人自己担负全责,没有违规的车主可以不赔偿,而我们中国却要全程赔偿,真是千差万别,这合理合法吗?
说实在的,我在上海城市里开车这么久以来,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多数是些骑小车的人和行人。尤其是那些骑摩托车或是电瓶车自行车的人,常常闯红灯,什么都不怕,无论交通多么阻塞,路多么窄,他们都敢在道路上见缝插针的畅行。事实上,很多事故也是他们这些人不遵循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我想,正是因为在中国,小车撞大车都不用负责任才更加让这些骑小车的人猖狂霸道,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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