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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道明律师做客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1)

http://auto.tom.com  2007年07月24日 15时22分 TOM 汽车
关键字:交通事故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的汽车访谈现在开始。坐在这儿是老朋友,经常看TOM访谈的朋友都会认识,是方正律师事务所的邹道明律师。今天请邹道明律师来,有一件事要说说,一个月以来北京实行交通事故快速自行处理办法,我们在街道上在公路上也看到一些现象,也看到一些事故,其实我还是比较幸福的,我开车出去转,在方庄桥找到这么一起事故,在辅路正常行驶的车,两个车追尾事故。两个司机知道这个事,但是两个人同时没有刹车,看了一眼主动把车开路边了。也恰好这个时候来到一个巡警,就是骑摩托车的警察,他们说我没有带什么单子。然后马上开了一个,后方全责。我看了一下这个车,伤很轻,但是有一点我是比较兴奋,高兴,欣慰。车主相互之间表示得很绅士。但是恰恰昨天海淀某一个立交桥出口位置两个车追尾。两个人下来在那儿相互指责。你知道北四环去金昌高速路的出口?

邹道明律师做客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邹道明:那个匝道。就因为这两辆车。

主持人:就是因为两个司机争论。

邹道明:其实也是一起责任很明确的事故。

主持人:就是追尾。因为我也是被堵在里面,出不去,随着车流往先走,不能停下来等着警察看是不是真的判罚。快速处理最终受益的是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因为交通畅通了,堵车数量下降了,这样道路就很宽敞了。所以今天让您来说说,这个月,特别是刚刚实行自行处理前几个月有没有网友上去处理?

邹道明:我是专门做交通事故这块的,7月1号以后我对这个特别关注,从各方面反馈情况来看,从快速处理事故,多数司机还是可以能够自行解决的。多数司机有这个行动,有这个意识双方主动配合,有的带了快速处理协议书。

主持人:我复印了四份。

邹道明:但也有没有带协议书的也没关系,只要找时间,地点,碰撞部位写清楚就可以了,多数司机还是能够这样做的,但是有一个过程,比如说头一周,因为现在我觉得车主驾驶员有一种处理事故的惯性,有事故找警察,有时找民警。

主持人:50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

邹道明:已经形成定向思维了,有事故找民警,我看到网上写的一个特别小的事故,这种事故完全可以自行协商,他就不行,非要警察来,122接线员跟他说了要警察来,还要罚款,他说宁可罚款。

主持人:长期以来很多驾驶员尊警不尊法。其中这件事对北京驾驶员最大的考验是什么呢?是除了交通法规之外,A、B类事故处理标准。

邹道明:特别是快速处理条例。有符合43条的都可以实行快速处理条例。

主持人:如果驾驶员双方都不了解呢?

邹道明:那不好处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驾驶员自己不会分责任,如果双方会分责任好办了。

主持人:比如我比较了解这个法规,咱们这样,警察来了一边罚200,我去了收一个一边200的咨询费。

邹道明:这个恐怕也不行。

(责编:崔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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