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21日),在盖世汽车网独家曝出力帆汽车遭到埃塞俄比亚合作伙伴起诉后,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今日特此向盖世汽车网做出了官方澄清声明,对于合作方Holland Car汽车公司声称的力帆“恶意收购”一事予以了坚决否认。
力帆称,Holland Car汽车公司单方面的陈述与事实不符。力帆在终止与Holland Car公司合作的相关函件及律师函中,对于解除独家代理协议的原因说的非常清楚——力帆终止与Holland Car公司合作的直接原因是Holland Car公司未能完成双方签署的独家代理协议约定的销售量,而且在2008年以金融危机为由要求力帆给与数十万美元的借款后,仍然恶意不履行订单,2008年实际完成的订单量不到其在协议中承诺量的一半。此借款协议经埃塞俄比亚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埃驻华使馆悉此全过程。力帆的做法不但符合双方协议的约定,也符合商业惯例。
而关于收购问题,力帆表示从未提出过收购Holland Car公司。真实情况是,2008年,该公司因资金困难,曾一度邀请力帆与之成立合资公司,力帆在进行评估后没有同意。重点在于,这件事与力帆依据独家代理协议相关条款终止与Holland Car公司的合作没有任何关系。
最后,力帆表示目前并未收到任何法庭或仲裁机关的应诉通知,也没有收到Holland Car公司口头或书面的有关采取法律行动的通知。
另据埃塞俄比亚媒体8月中旬的报道,Holland Car汽车公司在终止与力帆的零部件备件供应合同后,与中国另外一家车企江淮(JAC)签订了新的供应合同。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联系上江淮相关人士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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