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网行业频道】近日,为给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条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将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ETC推广普及至关重要。为此,《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屯。按照计划,到2019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按照《通知》要求,2019年7月底前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将率先完成安装ETC。此外,为了优化ETC产品服务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同时,每月通报各地ETC安装率和使用率等指标,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文:太平洋汽车网 杨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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