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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您认为以下交强险制度哪项不合理?
交强险的费率过高 赔付低
无责方向有责赔偿 制度不透明,利润高
您认为交强险制度需要有哪些改进的地方?
应降低费率 将赔偿提高
应公开制度,透明利润 应取消交强险
应取消无责方向有责方赔偿制度
您是否支持孙律师对保监会的诉讼?
支持 不支持
交强险费率浮动暂不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 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于28日正式出台。自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详细

最新消息:
   观察:“理不辩不明” 交强险需要这场争论 开始辩论
   保监会有数据撑腰 交强险无暴利 违章普遍 99%车主难享交强险费率优惠
   保险监管委员会回应交强险九大问题 浮动费率是合理挂钩还是变相涨价
   保监会严查网上交强险假打折信息 交强险大打“太极拳”
  
5月8日: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 律师起诉保监会
   5月8日,孙勇再次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这已经是他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下称“交强险”)问题第三次向保监会..详细
   交强险利润几百亿 北京律师建议取消中介
   到底保障谁的利益 关于交强险的三个疑问

5月15日:车主声讨交强险要求听证 保监会:无需听证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指出,强制保险产品不是一般的商业保险。因此,“交强险费率一定要遵循《价格法》,它没有规避《价格法》的理由。听证不是可举行可不举行的..详细
   交强险暴利行政复议遭驳 车主再申请听证
   中消协力挺交强险听证 呼吁国家发改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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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了解交强险
了解交强险

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为什么会推出交强险?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有何差异...点击查看详细

交强险的费率和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投保费率
以家庭用车为例
6座以下
6座-10座
投保费(时间1年)
1050元人民币
1100元人民币
点击查看更多类型汽车投保费率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限额

赔偿类型
有责
无责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000元人民币
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8000元人民币
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400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超出这部分的赔偿你要自己负担,即使你上了交强险
  律师称交强险每年有400亿的利润是怎么算出来的
一起算笔帐

目前,我国现有机动车车1.48亿辆,我们按1亿计算,这些车假设有80%投保
100000000*0.08=80000000(8千万辆)

每辆车按缴纳1000元计算 交强险规定家用车要缴纳1050元/年
80000000*1000=80000000000(800亿) 保险公司拿到的钱有800亿,当然保险公司还要有赔付,那么赔付多少那?

根据交通部公布的数据,每年要赔付177亿元,那么保险公司还剩下 800亿-177亿=623亿元
保险公司也要运营,要缴税、手续费、管理费,那么这些费用不会超过200亿。

这么算来保险公司还剩下400亿元

 律师起诉保监会被驳回 保监会公开发表声明

律师和车主的质疑

保监会回应
问题

交强险每年400亿元“暴利”?

  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交强险利润几百亿 北京律师建议取消中介

  我们注意到了这种计算方式,它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是对我国机动车辆的构成以及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数不等同于保险公司 车险 赔案数等信息不了解造成的。

  一、按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万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更多

问题
我们很担忧,保险公司会不会通过调整交强险准备金或将其他业务的经营费用计入交强险,人为造成交强险经营的亏损?保险公司委托车商、银邮等中介机构销售交强险,如何控制手续费成本?

  据此规定,如果按交强险每年保费收入800亿元计算,每年从中提取的中介手续费就在32亿元以上。这还是保守数字,如果按最新机动车保有量1.48亿辆计算,中介手续费应该在40亿元以上。
  强制保险的交强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根本不需要采用中介代理制度

  为准确核算交强险的经营状况,保监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 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等,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做到交强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准确核算交强险保费收入、营业费用和各项准备金。此外,还建立了交强险精算报告制度和外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制度,交强险财务报告必须经外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此同时,保监会加大了对交强险条款费率执行、理赔服务质量、交强险数据真实性等环节的核查力度,建立了交强险经营情况月度跟踪制度,这一整套制度的核心就是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更多

问题
赔付限额不合理(赔付限额低)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赔付限额过低,不仅无法保证受害人的救治和赔偿,而且存在‘暴利'之嫌。”

  目前交强险责任限额是6万元,为2006年我国人均GDP的3.77倍,这个比值高于美国,低于日本、韩国,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大家知道,责任限额与价格水平直接相关,责任限额定得高,保费也就高...更多

问题
保费过高

  某专家所言的“交强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周期可以计算,因此现在说贵还为时太早”令人不解:既然还没有一个可以依据的计算方法,那现在的交强险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拍脑门的产物还是情绪化的产物?抑或是某些部门利益驱动的结果?现在绝大多数有车人不是一掷千金的大款,还是要对车的支出精打细算;到底是多少,要说清楚,贵也要贵个明白。如果说世界通用,除了对生命的保护之外,对消费者(这里包括纳税人)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很多先进国家通用的规则。所以,对于向这些有车族的征收钱款的计算,是不是应该透明一些,让他们得到起码的尊重呢?
  不能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价格与原商业三责险做简单比较。二者由于法律基础不一样,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不具“可比性”。首先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规定,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且,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再有,与道交法同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提高了人身伤亡赔偿的标准,交强险所依据的是这一新标准。
问题
交强险除了对交通 事故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实行无责赔付外,对其财产损失也实行无责赔付,无故增加了投保人负担?

  该险种中机动车之间的无责赔偿令人不解:为什么要无责方向有责方赔偿(注意,这里说的是机动车之间的无责赔偿)?难道这种无责赔偿也“世界通用”吗?即便真的是,是不是考虑其中有无适合我们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呢。说到“世界通用”,我认为不能把它作为一个法规或规定是否可以实施的依据。道路交通中的关系与生活中诸多关系一样,需要所有参与者遵守一些必要的规则,所以,不论强者或弱者,都应该依法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大多数人都对交强险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制订该险种的有关部门就不能视而不见,至少应该有一个听证的过程。对于交强险,需要用车的消费者是没有丝毫选择余地的。无责赔偿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理念,那么,制订某种强制性条款,是否也要有些对有车人的尊重呢。
  《条例》关于交强险赔偿原则的规定,是源于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它从文字上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但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上的商业三责险仍然是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二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无论是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都实行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车与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了各个车辆的损失时,任何一辆车的损失都可以通过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条例》中的赔偿原则秉承了上位法的立法原则,确定了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还包括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对于无责财产赔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问题
赔付率低

  据某地保监局统计显示,该地区交强险保费入账是支出的8倍以上,今年3月份交强险简单赔付率仅为11.7%。可否这样认为,交强险整体赔付率非常低?

  目前交强险实施仅10个多月,所有交强险保单的责任都未满期,赔付数据尚不能准确反映交强险的真实经营情况。举个例子,今天交了1000元保费,明天没有发生赔款,不能就此认为保险公司赚了1000元或者赔付率是零,因为可能几天后就发生几万元的赔付...更多

问题
法律制度问题

  有学者认为,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交强险相关办法,该项授权却被层层转包,交强险立法主体从国务院最后变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这违反了立法法。是这样的吗?

  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能。《条例》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制定,交强险费率由保监会按照总体不盈不亏原则审批。因此,2006年6月19日,保监会向社会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并于同日批复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

问题
请问保监会审批交强险费率为什么不经过听证程序?

  刘家辉申请听证的理由是:交强险实施将近一年,但公众对于其费率结构及赔付情况并不知情。且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交强险业务“不盈不亏”,但近一年来交强险赔付率较低的现实,让她怀疑:交强险保费是不是算高。
  交强险费率被高估变摇钱树 律师申请听证

   4月20日,保监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刘家辉昨天介绍说,交强险在近一年的执行过程中,在“保费过高、保额过低”、“财产赔偿条款与商业三者险责任重复,加重投保人负担”、“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不当得利'”等方面引发争议。鉴于此,德润律师事务所今年3月公开募集授权支持者,共同向保监会申请听证。
  交强险暴利行政复议遭驳 车主再申请听证

  听证的目的是保证价格决策的科学和公平。听证是一种好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价格法明确规定保险费率不在“实行价格决策听证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之内。

  事实上,考虑到交强险的特殊性,为确保费率水平的科学合理、费率厘定工作的公开透明,保监会在审批交强险费率方案过程中,对费率厘定中使用的精算方法、精算假设和采用数据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多次论证,以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保险公司、不同车型代表、有关专业评估机构、有关部委、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对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实行交强险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和经验教训做了详细的研究和比较,最终按照《条例》确定的原则,在综合考虑目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承受能力和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对费率方案进行了审批。

  《条例》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较大时应当进行听证。保监会遵循法律法规工作。 车主声讨交强险要求听证 保监会:无需听证

问题
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客观上造成“好司机”替肇事司机“买单”的事实。何时开始实行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违章情况挂钩呢?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利用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更多

问题
费用不够透明

  作为交强险重要配套制度,道路交通 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何时才能出台?救助基金主要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划转,是否增加了投保人负担?
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3种情形下,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制度与交强险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共同保障道路通行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多
  耳听八方:各方对此事看法和反应

“无过错赔偿”合理吗?
  贾先生驾车时与一辆强行并线的车发生剐蹭,经交警判定,贾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经保险公司定损后,贾先生的车损为300元,对方车损为700元。
  本以为自己等着对方赔钱修车就可以,可是,贾先生等来的却是对方保险公司的通知,由于自己的车在7月1日之后投保了交强险,因此还要赔给对方400元。结果贾先生赔了对方400元,对方才赔了他300元。“这让我非常不理解。”贾先生一脸的困惑。

交强险费率如何得来
   “过去购买三责险,我的保费不到500元。现在如果上交强险而不上第三者险,保费翻到了1050元。但是,过去第三者责任险保10万元,而现在交强险却只保6万元。上交强险明显不划算。”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郭女士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抱怨。


  “交强险属于强制险种,车主不能不交,保险公司根本没必要让中介公司来做。”孙勇认为,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自己来收取交强险,把这部分费用节省下来,要么提高交强险理赔限额,要么直接降低保费。


费者

中消协力挺交强险听证 呼吁国家发改委介入   
  北京律师孙勇针对“交强险暴利”提出的行政复议,中国保监会明确回复了不予受理决定书。但就在当天下午,又有156名车主委托律师向保监会递交听证申请,他们希望借助《行政许可法》对交强险作出评判,而中消协方面更是提出希望由国家发改委来参与主持听证。

监会
  对于无责财产赔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判断交强险赔付率高低不能简单用“已支付的赔款”去比较“保费收入”。因为交强险保费收入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各项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等,计提之后才能准确核算交强险业务损益。这也是保险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盈亏计算方法的重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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